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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热解毒养肺止咳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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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热解毒口服液 10ml*10支*60盒
功能主治:
清热解毒。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、烦躁口渴、咽喉肿痛;流感、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。
用法用量:
口服。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;儿童酌减,或遵医嘱。
备注信息:
OTC乙类、国家医保乙类。
详细信息

 清热解毒口服液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【药品名称】

  通用名称:清热解毒口服液

  汉语拼音:Qingre Jiedu Koufuye

【成    份】石膏、金银花、玄参、地黄、连翘、栀子、甜地丁、黄芩、龙胆、板蓝根、知母、麦冬。辅料为:白砂糖。

【性    状】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;味甜,微苦。
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。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、烦躁口渴、咽喉肿痛;流感、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。

【规    格】每支装10毫升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;儿童酌减,或遵医嘱。
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
【禁    忌】尚不明确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

4、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5、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6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
7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    藏】密封。

【包    装】管制口服液瓶,药用溴化丁基橡胶塞,10毫升/×10/

【有 期】36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一部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2026095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
【生产企业】

  企业名称: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  生产地址: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民桥南街31

  邮政编码:134200

  电话号码:0435-6328661

  传真号码:0435-6328661

      址:http://www.boxiangyy.com

  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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